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摄影报道
“我先给你交5万块,剩下的之后再结。”成都双流,一轮胎商老板从熟悉的批发商处进货,口头约定以交定金的方式购买轮胎,实际上,在购入轮胎的当天便以低于进货价约30%的价格便宜卖给了下家。而轮胎批发商家等了又等,也不见其前来结账,报警后才发现,这根本就是一场骗局。
11月19日,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公安分局获悉一起诈骗案。一男子借口进购轮胎,实则对轮胎商家实施诈骗,涉案金额达200余万。
2019年9月,九江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张某报警称,自己是从事卖轮胎生意的,今年5月份开始,一男子以可以长期合作为借口,分三次运走价值40多万元的轮胎,至今一分钱未付。
接连几天,又接到孙某、谭某等9人报案,案情跟张某所说情况极其相似,且拿货人均为同一人,涉案金额高达200余万元。“经过我们分析,这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,而是一起诈骗案。”办案民警王璞介绍,派出所成立了专案组,经近1个多月的全力侦办,发现该罚罪嫌疑人在骗取轮胎后以进货价五、六折的低价将轮胎销往龙泉、雅安、广东等地,收赃人涉及5人。
“原来这个人是做修理厂的,由于经营不善,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情况,于是动了歪心思。”王璞说,经多方固定证据和各个击破,目前,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。目前,案涉6人已被公安依法刑事拘留。涉案欠款已有30余万得以归还,109万已达成赔付协议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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