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,福建泉州晋江市教育局禁止教职工从事“微商”等活动的新闻,引发了网络热议。有人支持这项政策,认为教师从事微商,会影响正常教学,有些教师还会强制学生和学生家长购买。反对这项政策的人则认为晋江市教育局管的太宽了。
晋江市教育局文件截图,来源网络
前段时间有学生通过朋友关系辗转联系到我,欲调剂我校研究生,并想选我做导师。通过微信联系之后,发现这名学生的朋友圈,满满都是某种化妆品的宣传信息,每天有十几条之多,这才反应过来,原来这名同学是一名“微商”。为此,我拒绝了这名同学的请求。
做导师几年了,带了十几名研究生。看一些学生做起微商,风生水起,在朋友圈里各种“晒”,晒可观收入、晒满世界旅游、晒励志鸡汤。对于学生做微商的行为,我的态度很明确,反对!
1.对于研究生而言,虽然课程不多,自由时间比较充裕,但是如果想在研究生这几年学术水平有所提升,还是要多读文献、多思考。而做微商会分散很大的精力,基本上手机不离手。这样必然无法静下心来学习,更不会有时间精力去从事学术研究了。
2. 看了做微商学生的朋友圈,感觉都赚的钵满盆满,生活水平直线提高。但实际上,大部分的学生还属于“伸手派”,家长提供生活费。一些报道也揭露,“豪车”、现金收入等图片,都是可以通过一些软件轻易伪造出来。微商销售的产品,大部分是三无产品,质量根本无法保证。而作为研究生,如果连这个都分辨不出,那就是智商有问题。如果明知是假,却还去传播,那就是道德有问题了!这样的学生,要不得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