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,吉林市李女士多次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发信息,寻找一个微信名叫“桂环您好”的女网友。据李女士说,该网友把她的货款“抢”走了。
据李女士介绍,为了卖商品,她建了一个微信群。5月6日,一个群友在群里发了自己要买的商品链接,之后又把49元货款用红包发到群里,红包上明确标注“货款”二字。
但是,仅仅11秒钟后,这笔钱就被“桂环您好”领走了。李女士发现后在群里跟她索要货款,“桂环您好”始终没有反应。
群聊截图显示此红包为群友购物的货款
李女士又查看“群成员”,发现“桂环您好”已经退群并把李女士拉黑了,微信头像也换了。
事发前“桂环您好”的头像
事发后“桂环您好”的头像
随后,李女士试图找当初拉“桂环您好”进群的群友,发现此人也退群了,李女士加此人为好友却没有通过。
李女士说,春节前,“桂环您好”就曾在群里领走一个群友的货款,当时群友也在红包上标注了“货款”。后来,经过交涉,“桂环您好”把钱退给了李女士。
李女士说,这次“桂环您好”再一次领货款,并且通过退群和拉黑等办法躲避退款,她感到很气愤。她希望,“桂环您好”能主动退还货款,否则她将报警。
对此,吉林市汇烨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少铎认为,“桂环您好”的行为属于故意侵占他人财产,构成不当得利,李女士可以起诉她,要求返回货款并承担诉讼费用。如果此事还造成李女士其他方面的损失,李女士也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。
梁少铎也提醒朋友们,购物钱款不要发群里,可用私聊方式给卖家,避免损失和麻烦。
吉林日报社出品
策划:姜忠孝
作者:徐英宏
编辑:马贺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