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发放范围:人事行政部、机构负责人。
2、岗位职责:在质量领导小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政策,主持日常管理工作,行使质量否决权。
3、工作内容:
3.1、努力学习并带头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质量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指令;
3.2、推进企业质量方针、目标和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,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;
3.3、在质量领导小组领导下,在企业内部行使质量裁决权;
3.4、加强企业全员质量教育,制定各类人员培训计划,并督促计划的圆满实施;
3.5、牵头制定和修订企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;
3.6、督促并指导质量管理员、质量验收员、质量养护员的日常工作;
3.7、对企业质量目标、质量计划的实施负责;
3.8、主持质量分析和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;
3.9、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;
3.10、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;
3.11、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查;
3.12、主要是首营企业、首营品种审核、客户审核。
4、领导责任:对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完善负全责,对经营药品的质量负管理责任。
5、主要权力:
5.1、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作和文件有否决权。
5.2、对企业经营的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。
6、主要考核指标:
6.1、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运行状况。
6.2、企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贯彻、实施情况。
6.3、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的标准化、规范化程度。
7、任职资格:
7.1、执业药师资格,3年以上质管经验,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。
7.2、能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在职在岗,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。
7.3、能正确指导药品的质量管理、养护、验收、保管等日常质量管理工作。
7.4、在职在岗,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。
